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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8 卦 · 上六

澤風大過上六爻:過涉滅頂

上六爻動:澤風大過變為天風姤

經文

爻辭

上六:過涉滅頂,凶,无咎。

上六:涉水過深,淹沒了頭頂,凶,但不可歸咎。

小象

象曰:過涉之凶,不可咎也。

涉水過深之凶,不可以歸咎。

講解

澤風大過上六爻的意義

涉過深水而淹沒頭頂,是超出支撐之力的形象。上六以陰爻居陰位,得正,但不得中。此爻在大過的盡頭,在屋樑已彎或已撐起之後,過度之事如今顯成深水。與九三相應,但九三帶著凶辭,又沒有輔助;相應之爻救不了這次涉水。〈小象〉說涉得過深為凶,卻不可歸咎。所以爻辭同時斷凶與無咎,一個字都不能丟。在這裡守住自己,就是知道哪件事已無力承擔,不因催促再多走一步。此爻動,所問之事超過分寸就不成;變為天風姤,遇到新的相會要握住主動。

爻名
上六,澤風大過第 6 位的陰爻
爻位
得正,不居中位
相應
與三爻有應
納甲
丁未,五行屬土,妻財
變卦
天風姤(僅此爻發動時)

起得澤風大過上六爻動,問事如何

問感情、婚姻

一方在依靠不穩時走得太遠,感情就不好。上六應九三,而九三也帶凶辭。變為天風姤,新的相遇不是倉促定下婚姻的理由。

問事業、考試

此時求更高的職位,是涉過深水,結果凶。此爻得正,所以擔下該做之事不受責,但仍要停下超出力量的部分。變為天風姤,遇到新的邀請,就握住決定之權。

問錢財、生意

再把本錢投入已超出力量的款項,生意就失。爻辭斷凶,無咎並不把損失變成利。變為天風姤,與新合作方相見要握住決定權;不因突然的邀約交出本錢。

變卦:天風姤

天風姤(第 44 卦)斷曰:相遇可以,但主人必須握住主導權。相遇突如其來警覺守住規矩

本卦是起卦時的情勢,變卦是事情的走向。若有多個爻同時發動,讀法就不同:請看動爻與變卦一文。

爻辭放在你自己的問題與起卦時間上最清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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爻辭與小象原文依《周易》通行本。白話解說與講解由命盤誌編輯部撰寫。